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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22    建图教育

鲁人考函〔2020〕15号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4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填涂相关信息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成绩管理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按4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2.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按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二科考试成绩管理

1.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备上述“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名条件”,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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