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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8-05    建图教育

                                                  宁人社函〔2021〕199号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设置

(一)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个专业类别包括4个考试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公共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参加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医药行业

申报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科目方可取得证书。

申请初级资格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申报中级资格参加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或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3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标准在全国执业药师合格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达到合格标准的向医药行业协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资格复审后发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申报执业药师资格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报名办法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同。

(二)申报执业药师资格免试(免两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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