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1-9691

最新公告

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8-07    建图教育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1023日至1024

1023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23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24日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24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899:00816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其中,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上一篇: 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_乐鱼app官网的公告_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下一篇: 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_乐鱼app官网的公告_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