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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全国 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 -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8-12    建图教育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23日、24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23日,专业考试为23日、24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2021年起,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组织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三、严格资格审查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乐鱼app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乐鱼app官网(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各地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乐鱼app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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