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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8-13    建图教育

鲁人考函〔2021〕25号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3日

 

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

 

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乐鱼app乐鱼app官网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一)第5项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中“专业评估”项进行查询(网址:)。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8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27日9∶00—9月1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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