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乐鱼全站app
沪人考〔2021〕5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1年8月26日
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口译考试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笔译考试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日期
类型
时间
科目
语种
11月13日(周六)
口译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
俄、德、西、朝/韩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英
11月14日(周日)
笔译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朝/韩
13:30-16:30
一级《笔译实务》
俄、德、西、朝/韩
二、三级《笔译实务》
英、俄、德、西、朝/韩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