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乐鱼全站app
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0 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10月17日
上午 0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 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8日
上午 0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条件:
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第五项,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