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1-9691

最新公告

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22    建图教育

鲁人考函〔2019〕24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初级

 

10月20日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闭卷笔答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

 

10月20日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

 

10月20日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开卷笔答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

三、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核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9∶00—7月24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7月31日16∶00。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