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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11-19    建图教育

为加快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数量和范围

此次计划在全省设立3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设立、申报、评选应当以我省12个重点产业、民族传统技艺为重点,主要选择技术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行业和职业(工种),由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依托重点园区、大中型企业(含中央驻琼企业)、行业研发中心和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民族传统工艺传习所等载体领办。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一)立足行业、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二)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

(三)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工种)带头人,传绝技、带高徒,为企业及社会培养技能骨干。

(四)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技术创新、行业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发挥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和推动现代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

三、申报条件

(一)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职在海南工作,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或者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

3.入选“南海工匠”育才计划;

4.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影响力的发明创造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5.入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的传统技艺类技能人才。

6.对《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收录的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与我省12个重点产业联系紧密,且领办人在行业内技能拔尖、贡献突出的;

(二)有技术技能人才团队。团队成员应不少于5名(含领办人,下同)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民族传统工艺、民间绝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2名入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的传统技艺类、传统美术类技能人才。

(三)有相应的保障措施。项目依托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有一定经费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领办人准备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填写《2021年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

2.申办报告。包括:①基本情况。领办人所领衔工作室的建立时间、场地、设施设备、团队成员(技能等级、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情况,以往开展的技能攻关成果,所获荣誉等情况;②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总体构想、工作目标、实现途径以及工作计划安排等。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①项目依托单位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当分别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申办报告中所涉及证书、荣誉、信用、制度、计划等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与申办报告一一对应;③项目依托单位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及工作团队成员的鉴定材料;④其它佐证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应当准备一式十份并装订成册。相关表格可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领办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依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作出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汇总报送至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组织对领办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通过的,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通过的,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可采取邮寄或者当面递交材料等方式报送,逾期申报无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统一评审。评审通过的,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授予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

五、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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