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三沙市户籍人员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乐鱼全站app
2021-11-29
建图教育
琼人社发〔2021〕165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三沙市户籍人员社会保险业务办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为解决三沙市户籍人员因当地社会保险经办体系不健全产生的社会保险业务办理不及时、不顺畅问题,进一步提升我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沙市健全社会保险经办体系之前,本市户籍人员可以选择三沙市以外的居住地作为参保地,以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参保),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三沙市以外无居住地的,可选择就近的市县作为参保地参保。已经在三沙市以外的其他市县参保的,可不变更参保地。
按国家和我省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转移接续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三沙市户籍人员可按上述规定转移接续到居住地或就近的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