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规程》的通知 -乐鱼全站app
琼人社规〔2021〕2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服务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
根据《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的业务经办流程,制定了《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反映。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的业务经办流程,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及《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服务规程。
第二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卡申领、制作、发放、启用、银行账户激活、应用状态查询、信息变更、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领换领换发、注销等。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和监督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以下简称省一卡通中心)具体负责省本级和指导市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业务经办工作。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和监督本地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市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县一卡通机构)负责本市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业务经办工作。
合作金融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功能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章社会保障卡申领
第四条社会保障卡申领对象包括:
(一)本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本省居住证人员;
(三)持有本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人员;
(四)参加本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国公民;
(五)本省学生(含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六)经本省人才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
(七)领取本省财政惠民补贴人员;
(八)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符合本省优待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
(九)其他享有本省公共服务权益的人员。
以上社会保障卡申领对象的认定方式,原则上以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认定数据为准。认定数据尚未共享的,由申领人凭相关合法有效证件予以证明。
第五条社会保障卡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港澳台护照除外)等。
(一)中国公民:原则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应优先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供中国护照。
(二)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第六条社会保障号码在全国范围内每人唯一。
具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中国公民,其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