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
11月12日上午 9:00-11:30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1月12日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13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1月13日下午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2年10月31日0:00至11月2日10: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原考试科目
新考试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及审核流程
报考人员首先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需按规定时间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将毕业证书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8:00已登录报名系统取得报名序号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日9:00至11月3日11:00登录资格审核系统上传上述材料,2022年11月1日8:00以后至2日10:00已登录报名系统取得报名序号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日10:30至11月3日11:00登录资格审核系统上传上述材料。考生随时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3日16:00之前重新上传相关符合报考条件证书电子文件并及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重新修改上传的电子文件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二)交费时间
审核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11月3日18:00至11月5日14:00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后审核
考后审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1月10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