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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23    建图教育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办字[49]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及《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所在单位缴纳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以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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