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人员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条件中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且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1日至21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8月11日至22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至23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