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1-9691

最新公告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5日 9:00-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25    建图教育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6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五)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的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1.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方能继续报名。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的人员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上一篇: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9日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30日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
下一篇: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 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精神,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5日、16日、22日、23日举行(具体时间科目安排见附件1)。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