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5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11月4日 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14:00-17:00新闻采编实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4日0:00至9月10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5.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并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人员可在驻地方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