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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25    建图教育

沪人考〔202048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0818日        


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1114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201115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200312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2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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