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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28    建图教育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 川 省 水 利 厅

关于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20108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省级有关部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实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完整的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人才队伍,对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委托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组织本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审题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报名、考试、结果公布和制发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各地要认真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领导,加大跨部门联动,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握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2.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四)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三、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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