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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22    建图教育

鲁人社字[2018]19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根据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按照《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8〕1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初、中级

 

10月21日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

 

10月21日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成绩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参加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18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参加报名。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下同)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破格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鲁人发〔2005〕15号)执行。

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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