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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乐鱼全站app

最新公告  2021-05-31    建图教育

琼人社规〔20212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415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以下简称笔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笔试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笔试应当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对笔试工作负主体责任。

笔试分别由以下单位(部门)组织实施:省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省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他市县事业单位一般由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准备

第五条  为保证笔试工作顺利有序、安全高效开展,笔试前应成立笔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笔试工作方案、笔试命题、试卷管理、组织实施笔试、阅卷等相关工作。

省直属事业单位笔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组织人事、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省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笔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人事、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笔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省级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人事、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事业单位笔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人事、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必要时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积极参与;

其他市县事业单位笔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市县领导、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员、与招聘相关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第六条  笔试的形式、科目、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发布时间及方式应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笔试组织单位(部门)不具备条件或无能力组织笔试命题与开展考务工作的,可根据管理权限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承担实施,委托时须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笔试命题与考务工作不能委托同一家专业机构。

第三章笔试命题

   第八条笔试按“干什么考什么”要求进行命题,并坚持针对性、科学性、灵活性、难度适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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